今年春节长假期间,市交警大队针围绕国省道、农村地区、城市干道三大阵地,突出重点时段,不间断开展酒驾整治行动,7天共查处酒驾违法行为13起,其中醉驾4起。
1月22日晚上10:40,市交警大队三中队民警在丽水湾南门路段附近查酒驾时,男子沈某驾车驶入检查点,被民警拦下进行检查。沈某神情镇定,坚持声称自己未饮酒驾车,在民警的要求下,沈某接受了酒精测试。结果显示沈某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35mg/100mL,达到酒驾标准。
“我晚上吃饭没喝酒,怎么会……”面对结果,沈某很疑惑。 “那你中午或下午有没有喝酒?”民警问道。面对民警的询问,沈某表示当天中午在亲戚家喝了点酒,过去快10个小时了,觉得没事就驾车回家了。“这叫隔餐酒,你体内的酒精还没有完全分解掉,所以被检测出来了。”民警向沈某解释,同时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,沈某最终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。目前,此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。
交警部门提醒广大驾驶员,酒驾、醉驾是严重违法行为,不论在何时、何处,切勿心存侥幸,切忌酒后开车、以身试法。